廈門勞務派遣-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也有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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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w.egrrc.com 來源:美域高獵頭 采編:精英 更新時間:2010/3/16 11:29:37 共有1129人次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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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2008年10月與沂水縣某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后,被派往一商場做保安工作。今年5月,商場因經(jīng)營不善倒閉,王某被退回到派遣公司。在6月發(fā)工資時,工資表上顯示王某的工資數(shù)為零,公司的解釋很簡單:“沒干活就沒有工資。”最終在當?shù)貏趧颖U喜块T的努力下,王某拿到了派遣公司補發(fā)的工資500元。
為保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證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的正常生活,《勞動合同法》第58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等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苯(jīng)到派遣公司調(diào)查核實后,勞動保障部門認為該公司勞動規(guī)章制度中有關工資的條款與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遂依法向該公司下達改正指令書,限期對勞動規(guī)章制度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并按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補發(fā)王某5月份工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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