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王老吉、加多寶“紅罐之爭”將見分曉-廈門獵頭公司美域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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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w.egrrc.com 來源:上海證券報 采編:精英 更新時間:2015/6/18 9:20:34 共有747人次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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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三年,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涼茶糾紛案終于迎來“決戰(zhàn)”。紅罐包裝爭奪案被雙方視為繼商標案、虛假宣傳案、“怕上火”廣告語案等一系列訴訟后最關鍵的一役,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開庭,這場涼茶業(yè)的終極之戰(zhàn)也將迎來決勝局,市場格局或由此而被改寫 ⊙記者 王雪青 ○編輯 孫放 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涼茶糾紛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迎來“決戰(zhàn)”。而由于案件爭議焦點較多,昨日審理持續(xù)了一整天,并未進行當庭宣判。有律師對記者表示:“判決時間目前還無法預計”。 回溯案件經過,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糾紛緣起于商標租賃。2011年12月29日,中國貿易仲裁委會裁定,王老吉商標回歸廣藥集團。失掉“王老吉”商標后,加多寶認為,廣藥新推出的紅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涼茶包裝高度相似,侵犯了加多寶的紅罐裝潢專利權。而王老吉則認為,“紅罐”與商標不可分割,皆為王老吉所有。至此,曠日持久的“紅罐案”拉開序幕。 “紅罐”案于2012年7月立案,在經歷896天后,于2014年12月19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定:紅罐涼茶裝潢所有權最終歸屬王老吉,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判定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一審敗訴后,加多寶不服再次提起上訴。至昨日,該案二審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上證報記者昨日現場旁聽了庭審的辯論環(huán)節(jié),訴辯雙方仍存在六大爭議焦點。首先,加多寶公司與廣藥集團在本案中請求予以保護的特有包裝裝潢的具體內容和載體是什么;第二大焦點包括如何理解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特有商品裝潢提供保護的法理基礎和立法目的;三是加多寶公司和廣藥集團主張本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歸屬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第四,案件所涉及的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五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如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六是一審法院是否存在違反法律程序的行為。 而雙方爭論的重中之重又分為三個方面,即:誰生產的涼茶是知名商品;誰應擁有紅罐包裝;紅罐包裝是否包括“王老吉”三個字。 其中,在誰應擁有紅罐包裝方面,加多寶公司認為,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因使用而形成,并非因行政許可而產生,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從創(chuàng)意、設計到實際使用于商品生產,再到商品的宣傳推廣,直至成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均系因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的行為而形成,加多寶公司當然成為該權利的法定權利人。而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公司則認為,涉案包裝裝潢歸屬于廣藥集團,本案知名商品包裝裝潢與王老吉商標密不可分。本案的包裝裝潢顯然是為王老吉涼茶量身定做的,其權利肯定屬于廣藥集團所有。 至于紅罐包裝是否包括“王老吉”三個字,加多寶公司認為,其現在生產的紅罐涼茶沒有“王老吉”三個字,如果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包含商標的話,那么加多寶公司僅僅使用紅罐包裝就不構成對廣藥集團的侵權。加多寶公司認為,涉案知名商品包裝裝潢本身已經具有區(qū)別商品來源的功能,無需將其作為商標的附屬,也并非與“王老吉”三個字不可分割,廣藥集團無權據此自視為權利人。而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公司認為,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包括“王老吉”文字是不可爭議的,這是客觀存在的,裝潢中的任何文字都構成要保護的客體的一部分。 其實,在“紅罐案”一審判決后,加多寶與王老吉各自做了一些改變。其中,加多寶公司于今年4月份推出了“金罐”涼茶,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紅罐、金罐同時生產,今后紅罐是否退出市場還要由市場來檢測。”而王老吉在一審勝訴后,也在積極謀劃市場。2015年以來,王老吉獲母公司40億元投資,雅安涼茶生產基地一期投產。近日,王老吉又推出了“超吉+”戰(zhàn)略,并宣布已實現“一罐一碼”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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