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白云山發(fā)布公告稱,旗下全資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yè)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三份二審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均為王老吉勝,這也是王老吉的第19次勝訴。
上述三份民事判決書都與加多寶有關,分別為一起不正當糾紛案和兩起虛假宣傳糾紛案。其中,不正當糾紛案為加多寶提出認定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廣告語是不正當競爭的訴求,經過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結果為駁回加多寶的訴求。另外兩起虛假宣傳糾紛案的內容為,王老吉大健康訴訟加多寶發(fā)布的包含“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廣告詞的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王老吉大健康訴訟加多寶公司發(fā)布的包含“中國每賣10罐涼茶 7罐加多寶”廣告的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等。對于該兩起案件,重慶市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審結果均為王老吉勝訴。
對于上述判決結果,加多寶昨日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表示,對于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加多寶將依法申請再審,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加多寶堅持認為不管是“改名廣告語”,還是“10罐7罐的廣告”,均是以事實為依據(jù)進行的客觀描述,是充分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而履行告知義務的正當商業(yè)行為。加多寶以事實為依據(jù)的市場宣傳合法合規(guī),不構成虛假宣傳和商業(yè)詆毀。
實際上,對于加多寶與王老吉而言,法庭上的較量一直沒有中斷,且王老吉一直占據(jù)上風,對此業(yè)內人士均習以為常。業(yè)內人士表示,對于加多寶而言,上述判決結果會涉及到部分賠償費用,但是對于加多寶的實質銷量并不會產生直接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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